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长沙塔吊租赁-塔吊操作人员出现意外时,如何认定为工伤?

2017-11-15

长沙塔吊租赁-塔吊操作人员长期与工地上的钢筋、水泥、大型建筑设备等物体接触,难免出现意外受伤的情况。当塔吊操作人员出现意外谁来负责,这就关系到工伤的问题。那么,工伤是如何认定的呢?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?

根据劳动部《关于发布〈企业职工工伤试行办法〉的通知》第八条规定,职工由于下列情况之一负伤、致残、死亡的,可认定为工伤。

(1)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、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的工作的,在紧急情况下,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;

(2) 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,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、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;

(3) 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;

(4) 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,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,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D一次抢救**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;

(5) 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;

(6) 从事抢险、救灾、救人等维护**、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;

(7) 因公、因战致残的军人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;

(8) 因公外出期间,由于工作原因,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,或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D一次抢救**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;

(9) 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,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;


(10)法律、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。长沙塔吊租赁